“统帅,是说扶媚?”扶天很快反映过来,轻轻笑着试探道。
从叶世均逆变以来,扶叶两家便从扶更名换姓成了叶,叶世均大权在握,自称统帅,扶天不仅对此没有丝毫的抗拒,反而如同一条哈巴狗一般死死相随。
对扶天而言,不过只是换个主人当狗罢了,丝毫不会有任何影响。
“除了她外,又还能有哪个人能称之为贱?”叶世均冷声笑道。
“就在您身后三轿。”扶天笑道。
说到这,扶天又多了一嘴,道:“她到底是您的夫人,您又何必……”
“若非夫人,她有什么资格坐轿?”叶世均冷声一哼,接着,斜眼一扫扶天,道:“怎么?心疼你扶家之人了?”
“扶媚不过只是您的玩物,这已经是她生存的最大意义所在,何来心疼?”扶天摇摇头,丝毫没有任何心疼的意思。
“扶天只是奇怪,为何你保留他统帅夫人的称呼,却要对她……”说到这,扶天没有说下去。
因为起码到现在,扶媚的遭遇不能用破鞋来形容,而完全就是人尽可夫。
即便是到这片蛮荒的魔族之地,扶媚的每一天也从未安生。
叶世均依然每天会抓一些身强体壮的魔族之人,逼迫他们侮辱扶媚。
叶世均冷声一笑:“那臭婊子嫁我叶家以后,终日却从未将我放过正眼,那个三八水性杨花,先是韩三千,又是叶孤城,既然她这么想着外面的男人,那我满足她,岂不是更好?”
“至于她夫人一职,我永远保留,直到韩三千跪倒在我面前之时,我才会让她彻彻底底的失去这个位置。”
“那时候,她才明白自己的眼睛有多么之瞎,那时候她才会明白,她本有机会登上女人的巅峰之位,她却不知珍惜,心思放到别的男人身上是多么的愚蠢。”
听到叶世均的冷声轻喝,扶天点了点头的同时,又暗暗惊讶于叶世均这报复的手段。
杀人诛心,不过如此。
只是可怜扶媚,落得这般凄凉田地。
“这一点,确实是扶媚有眼无珠,无论是那叶孤城也好,又或者韩三千也罢,即便人前再有本事,但和统帅比起来,却始终差距颇大。”
“他们是黄金,确实闪闪发光,但您却是璞玉,只在最关键的时刻才会绽放属于您的独特光芒,两者怎能相同比较?”扶天笑道。
“终有一天,他等二人都将臣服于统帅您的脚下,摇尾乞怜,和那野狗无一般区别。”
听到扶天之话,叶世均异常高兴,朗声便是哈哈大笑:“快了快了,这一天已经越来越近了,
我听父亲说,韩三千已经进入魔族之地多日了。”
“韩三千现在在哪?”扶天问道。
叶世均轻轻一笑:“魔族之地,虽然地出极北,但地方也非常之大,他处在何地,暂不知晓,但必然没有你我之快。”
“这一点,扶天明白。”扶天笑着点点头。
“好,继续出发。”叶世均笑了笑:“到了该落城,修养玩乐一番。”
扶天点头,大手一挥,大军继续朝前行进。
而此时,魔云鬼城之内。
“哒哒”几声,红鸾迈着修长的腿,快步走向正在黄金桌上悠然品着美酒的鬼尊。
酒如血,也不知是血还是酒,总之,鬼尊喝得自在非常。
见红鸾而近,鬼尊放下酒杯,轻声抬头直视前方,等待着她的禀告。
红鸾单膝跪在地上,恭敬无比:“见过鬼尊。”
“外面斗得已有半个时辰了?”鬼尊异常淡然。
对于他那帮手下,他还是颇为自信的,尽管最近有些…
但瘦死的骆驼,也远比马大。
“是。”
“那小子伤的应该也差不多了吧?”鬼尊轻笑,端起酒杯,便要再饮。
红鸾扭捏片刻,还是开了口:“那小子他……他还……”
“说。”鬼尊淡然道。
看样子,那小子比自己预想中要强一些,自己把他想的太次了些,不过,即便伤的不是要死之际,但起码也绝然不轻。
这些,自己都在承受范围。
“他还一切正常,但……但我们的人,死伤……却已一半。”顶点小说
听到这话,鬼尊整个人举着酒杯的手,愣在了半空……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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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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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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